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租賃房屋供員工住宿,其租金列租金支出、水電及瓦斯費列水電瓦斯費。
2.辦理員工伙食而購買主、副食列伙食費、水電、瓦斯列水電瓦斯費、炊事用具及設備未超過8萬或耐用年限不超過二年列雜項購置、超過8萬或耐用年限超過二年列固定資產-其他。
3.為員工舉辦惜別茶會之費用或支付員工康樂活動費用、員工旅行費用,先以職工福利科目列支,超過前款規定限度部分,再以其他費用列支。
4.對國外政府捐贈列捐贈。
5.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捐贈列捐贈。
6.營業人為招待客戶所支付之旅費...等列交際費。
7.融資租賃方式租用乘人小汽車,列租賃資產。
8.購買小客車,列固定資產-運輸設備。
9.獎勵員工辛勞,購買小汽車供年終晚會摸彩用之進項稅額,一併以「職工福利」科目列支,超過規定限度部分,再以「其他費用」列支,並應對中獎的員工辦理扣繳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參查核準則第90條規定,「十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不得扣抵之進項稅款,得就其支出之性質按原支出項目列支。」
亦即就不可扣抵營業稅的進項稅額,得以稅捐或原支出科目列帳,例如「1.營業人租賃房屋供員工住宿,其有關租金、水電及瓦斯費等。」即為租金支出、水電瓦斯費等會計項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