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B公司若以取得全額發票,則無須辦理扣繳。除取得發票外,應備齊該費用之明細及相關內容。
另若屬與經銷商或客戶約定,以達到一定購銷數量或金額為招待旅遊之條件者,則依下列函釋應帳入其他費用,B公司並應依法填發免扣繳憑單予納稅義務人。
依台財稅字第10100105170號 令
營利事業招待經銷商及客戶國內外旅遊費用之稅捐核課釋疑
自102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與經銷商或客戶約定,以達到一定購銷數量或金額為招待旅遊之條件者,該營利事業招待經銷商或客戶國內外旅遊之費用,非屬本部69年4月19日台財稅第33171號函所定「交際費」範疇,應按「其他費用」列支,並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及填發免扣繳憑單予納稅義務人。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扣繳義務人是指在給付所得時,應負責扣繳所得稅,並依規定期限按實填報扣繳憑單的人。所述B公司委託A公司代墊「招待經銷商及客戶國內外旅遊支出」,A公司已開立發票予B公司,且A公司為該墊付款代收代付性質,A公司無收入或費用認列問題,故B公司應對經銷商及客戶付扣繳申報義務。
2.另建議取得原始憑證影本,經銷商及客戶旅遊名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