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民宿登記參以下交通部網頁
https://admin.taiwan.net.tw/BusinessInfo/Articles?a=259
民宿業者營業稅課徵疑義一節,說明如下: 一、 依據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00071529號函規定,鄉村住宅供民宿使用,在符合客房數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以下,及未僱用員工,自行經營情形下,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得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
換言之符合前開條件者係毋需繳納1% 或5% 之營業稅,反之,如經營規模未符前開條件者,由稽徵機關依其經營規模與能力核定按季發單(稅率1% )或使用使一發票課徵營業稅(稅率5% )
未辦理民宿營業登記的民宿經營者,應將其經營民宿之收入扣除相關營業成本費用後之盈餘(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類之營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依據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00071529號函規定,鄉村住宅供民宿使用,在符合客房數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以下,及未僱用員工,自行經營情形下,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得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
2.如經營規模未符前開條件者,鄉村住宅若未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作民宿使用,所經營之民宿仍無法視為家庭副業。稽徵機關會要求辦理營業登記並依稅法規定課徵營業稅等相關稅捐。由稽徵機關依其經營規模與能力核定按季發單(稅率1% 查定為月平均20萬元以下之小規模營業人)或使用使一發票課徵營業稅(稅率5% )。
3.如得免辦理民宿營業登記的民宿經營者,應將其經營民宿之收入扣除相關營業成本費用後之盈餘(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類之營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