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1.備用零件可依EAS No.8第五條規定辦理,符合成本認列條件列入成本、否則分類為存貨,嗣耗用時認列損益
2.可列其他固定資產
3.可列雜項設備或其他固定資產
4.達資本化門檻可列入原來資產(房屋及建築)成本
5.如屬於取得建築物達可供營業使用前的所有必要支出,均得列入成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 工廠設備用鐵管件,無法明確區分哪個設備使用,建議列其他固定資產。
2. 針對設備進行電力配置與零件,無法明確區分哪個設備使用,建議列其他固定資產。
3. 自來水過濾系統與地下水軟水轉化系統,可列機器設備或其他固定資產。
4.工廠隔間使用pu庫版及庫板門安裝,可併入原建築物內。
5. 委任業者辦理建築登記,支付相關政府費用與委任費,未超過8萬一樣併入建築物成本內。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