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INVOICE之開立,是因對國外的公司所採行的外部憑証,其內容如何書寫,公司可以自由因應,國稅局查核會配合金流水單等,只要能對的起來,並無不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林俞均
榮譽會計師
A:在開立invoice時,可以使用「誤扣稅款退款」或「稅款返還」作為摘要項目。這樣可以明確表明該款項是因為誤扣源泉稅而退還,並非新發生的交易款項,從而避免引發新的源泉稅問題。
整理如下:
1.invoice摘要項目**:可以註記為「誤扣源泉稅退款」或「稅款返還」。
2.invoice **金額**:應為實際退還的金額,也就是誤扣的10% 稅款部分。
3. **折讓單**:對方開立的折讓單需清楚標明與先前扣除的源泉稅有關,以能保持一致性。
如此處理,能清楚區分誤扣部分與交易款項,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帳務困擾。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