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1. 投資抵減稅額係貴公司有依"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申請投資抵減,並已完成申報或核准後,才能依前述規定申報抵減;行政救濟留抵稅額係經國稅局核定或法院判決之爭議案件所取得之留抵稅額;扣繳稅額係屬113年度收款時,支付方已依相關稅法扣繳並繳納之稅款。
2. 貴公司支付款中先行扣繳之稅額,屬對方可抵減之稅款,非屬貴公司之可抵減稅額,故不可抵減暫繳稅款。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所稱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低稅額〉〈扣繳稅額〉等項目抵減暫抵稅額等情形應辦理暫繳申報,都是因為先行被預扣所得稅或取得抵減稅額權的情形,換言之,這些公司被預扣的稅額,即便沒有在暫繳扣掉,也會在次年五月結算申報時減掉
並非指給付別人金額時預扣的稅額(這是別人的稅金不是公司本身被預扣的稅金)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