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所述 貴單位係非營利組織之社團法人,於112年購置辦公室,該辦公室如帳列固定資產,未來該辦公室出售,於計算房地合一稅之成本時,係以購置時取得成本即房屋未折減餘額(買賣成交價額)計算,惟若無法提示相關買賣憑證,房地成本以原始取得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核定為成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參112年度機關團體結算申報書
當中關於適用所得稅法4-4房地合一新制P13-1及背面說明
四、營利事業填報本表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及應納稅額與申報方式如下:
(二)出售之房屋如帳列固定資產者,「取得成本」欄請填寫未折減餘額
準此,如支出1500萬分攤的成本已全數帳外調整列支出(額外確認適法性),則往後出售計算房地合一所得時,成本原則上應以稅上的未折減餘額為準,以避免重複減除
然機關團體是以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來認定符合免稅,故本案的問題建議進一步洽所屬稽徵機關討論確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