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按台灣自2019年起與國際同步適用新租賃準則IFRS 16。根據第16號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均須依IFRS 16規定處理租賃合約,就承租人而言,原則上,不再區分營業租賃或融資租賃,
惟為回應外界對適用新準則將耗費成本之疑 慮,IASB 決定對財報編製者提供特定租賃之認列豁免 : 短期租賃及小額資產租賃可於租賃期間認列費用( 通 常 是 按 直 線 法 ), 與現行營業租賃之會計處理一致 。
即除了短期租賃(租賃期間不超過12個月)和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全新標的資產小於5,000美元)外,取得標的資產的使用權利時,須將租賃期間使用資產的權利認列為「使用權資產」,並將未來支付給出租人的義務認列為「租賃負債」並於租賃期間之各期間後續衡量租賃負債與使用權資產而認列相關費損與收益。
綜上說明, 貴公司廠房每月租金2萬元,尚為屬小額資產租賃可以現行營業租賃之會計處理即可,如所詢每月 借:租金 2萬 貸:現金2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如適用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租賃的規定,屬營業租賃的部分,認列租金支出
並注意依規定開扣繳憑單並申報即可
(考量有無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及由承租人負擔相關稅費需反推總額的問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