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如果發票所載事項如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課稅別、稅額等,如皆仍可辨識可無須重開,前述資訊其一如有辨識不清情形建議作廢重新開立新發票,惟如因複寫關係可於第三聯收執聯再行填寫清楚,三聯皆無差異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收執聯不清楚的地方,可再填寫清楚,但必須要確認與原資料相符。因手開發票並無規定一定要用複寫紙填寫,但有寫錯仍應作廢重開。
下列供參:
https://www.ntbk.gov.tw/forum/forumResponseMain?svcId=ab0ddb5fcfb243dea3af4eb678930cb3&ewpt313UUID=f6a1abacfdc84a36bf90ebe6a2586a13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