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
2.納稅義務人同時持有數種股票或受益憑證時,各種股票或受益憑證可分別採用不同之成本認定方法。
3.......
4.一經採用加權平均法者,在該種股票或受益憑證全部轉讓完畢前,以後年度亦應採用加權平均法,不得改採個別辨認法。
下列供參: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understanding/tax-q-and-a/national/individual-income-tax/basic-tax-question/scope/oRJgq39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依所得稅法第44條及第48條規定,有價證券進出計算成本得採用個別辨認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方法計算之。
另參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51 條第3項:在同一會計年度內,同一種類或性質之存貨不得採用不同估價方法。
如上說明有價證券進出計算成本,仍需參照查核準則第 51 條第3項規定,同一會計年度內不得採用不同估價方法。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