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原申報分錄:
借:留抵稅額 39000
借:應退稅額 1000
借:銷項稅額 10000
貸:進項稅額 50000
2.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0條第5款規定,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得以扣抵銷項稅額之進項稅額及依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得以退還或留抵之溢付稅額,如自動放棄扣抵,得就其支出性質,列為成本或損費。建議分錄:
2.借:留抵稅額 90(更正申報差額)
借:其他費用 160
貸:銀行存款250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1.沖轉申報進銷項稅額並轉出應退稅額及留抵稅額如下
借:留抵稅額-本期 39000
借:應退稅額 1000
借:銷項稅額 10000
貸:進項稅額 50000
2.如原分錄已做並沖轉,則將差額部分補認列,溢退部分列應付營業稅及留抵稅額增加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