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州
榮譽會計師
A:電腦軟體依其開發用途可分為標準化軟體與客製化軟體。
標準化軟體,屬於現成可供銷售之軟體,供一般使用者使用,且未針對個別使用者撰寫或修改之軟體,外國營利事業直接或透過國內營利事業將標準化軟體,經網路下載安裝於電腦硬體中或壓製於光碟之拆封授權軟體、套裝軟體或其他標準化軟體,銷售予國內購買者使用,購買者不得為其他重製、修改或公開展示等行為,我國參照其他國家之做法,將國外營利事業取得該等標準化軟體之對價,視為商品之銷售,其銷售收入按一般國際貿易認定,非我國課稅範圍,所以於支付款項時無需扣繳。
標準套裝軟體往後每年支付的使用費,仍符合上述規範,也可以看成每年重新再買新的套裝軟體,所以也無需於支付時辧理扣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匡宗臺
榮譽會計師
A:如果確認使用是國稅局定義(現成可供銷售之軟體,直接供一般使用者使用,並未針對個別使用者撰寫或修改之軟體,亦不允許執行任何方式之複製或修改),則每年支付之使用費當然可以不用扣繳,除非國稅局重新訂立相關扣繳辦法。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