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台電所發給的扣收憑証,如係折讓的性質,則取得合法憑證即可,毋庸申報扣繳;倘係非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收款所發出,則評估列單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按公共事業提供合法憑證為含有「公司抬頭、統一編號、支付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或「載有稅額」之普通收據扣抵聯或無實體之「電子發票證明聯」。所述之扣收憑証如符合上述說明則無需申報扣繳。
2.如僅為單純收款憑証,建議依規定辦理申報扣繳,通常非因銷貨行為之賠償收入無需開發票,由賠償者辦理其他所得申報扣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