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捐贈發票不需要申報扣繳及做帳,另所述公司如將原始憑證捐贈他人, 貴公司可能尚須考慮是否違反稅捐稽徵法第 44 條: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應就其未給與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百分之五以下罰鍰。...之問題。
另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 11 條:統一發票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不適用本辦法給獎之規定:...九、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
故所述 貴公司捐贈載有公司統邊抬頭者之發票給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將無法適用兌獎規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只有二聯式發票捐贈後方可以對獎,公司不會取得二聯式發票。
是個人消費的捐贈,和公司沒有關係。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