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1. 生鮮肉品如果確實屬於未加工且符合免稅要件(經常在這部分有爭議),則不管營銷階段有幾層,都是免營業稅。正常而言,你的前手是免稅,你的階段也未進一步加工,也屬於免稅。惠要求你開立應稅的下游廠商,可能是同時經營應稅及免稅的業主,或是收你免稅商品,但他會加工使之成為應稅。因為他有應稅壓力,所取得之發票如為免稅,則失去扣抵效果,所以會希望所取得者是應稅發票。
2. 如果你願意答應他將原屬免稅項目開立應稅發票,則原本屬於他沒有扣抵稅額的問題就變成你的問題了,你也會變成兼營應稅及免稅的營業人,此部分影響,請進一步洽詢你的會計師就你實際狀況為你分析可能後果。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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