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投資公司被併購換股之會計處理及稅法問題
- Q:本公司持有A公司之股份100股(每股帳列成本10元), A公司於113年度與B公司合併, 由B發行新股換股合併A公司, A消滅B存續, A公司消滅時之每股淨值為28元, AB公司合併後, 本公司原持有A之股份, 轉為B公司股份100股. 請問本公司原持有A公司股份之成本10元與A消滅時之淨值28元之價差, 是否需認列為113年度之股利收入, 同時增加原本的長期投資成本, 即借: 長期投資 1,800 [100*(28-10)], 貸:股利收入 1,800
- 姓名:李先生/小姐
- 行業別:金融及保險業
- 區域:新竹市
- 詢問日期:2025-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