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按大陸匯款至台灣通常銀行會要求提供交易相關的文件作為匯出款項的依據。 故貴公司可能須提供交易的合約書及INVOICE等能夠作為匯款的佐證文件,具體需要檢視文件的完整性與合規性。每家銀行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建議提前向往來銀行確認所需的文件。
另在中國,外匯匯出的金額會受到一定的管制,具體的限額會因交易性質而有所不同。如果匯出金額較大,可能需要向當地的外匯管理局申請並進行審批。建議向大陸當地銀行或外匯管理局諮詢具體的限額標準與申請程序。
2.至於匯款幣別雙方協商同意即可,不同幣別匯差,屆時以匯兌損益調整入帳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