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補充吳會計回覆,穩定優秀員工是無形資產;建議如下:1.公司章程可訂定員工分紅比率及2.採用配合年資之員工認股權,薪資可以為公司費用扣除,一方面也可留住優秀員工長期終身雇佣,3.發行現金增資或可轉讓公司債都可以提撥比率給員工認購;期望正向循環為公司創造生產力及附加價值~以上供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員工是公司資產,讓員工即股東是多數創業者之目標。要讓員工分享利潤,除發給獎金外,就是入股分紅。因此公司經營時應一套帳,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時給員工認股或舊股東出讓股份給員工,如此員工就可以成為股東。每年依法律規定將公司獲利依持股比率分配給員工。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