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美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跨年度費用原則上應該按照比例認列,但此種費用具有週期性特性,故基於重要性可將之入於106年度費用即可。另水電費等公共性費用發票是付款時才會開立,故進項稅額建議於107年度認列。
106年度分錄:
借:水電費
貸:應付費用
107年度分錄
借:應付費用
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