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一)公司法第 110 條,公司法235條於有限公司準用之。而依第235條,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各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為準。因此,有限公司之盈餘分配也和股份有限公司一樣受公司法235條限制。
(二)有限公司章程載名的盈餘虧損於未違反公司法規定之範圍內,係可依113條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變更公司章程的。
(三)依公司法第 108 條規定,其第49條至第53條之規定,於董事準用之,因此有限公司適用公司法第49條規範。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依公司法第 110 條,公司法235條於有限公司準用之。而依第235條,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各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為準。因此,有限公司之盈餘分配也和股份有限公司一樣受公司法235條限制。
2.依公司法 101 條,公司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五、盈餘及虧損分派比例或標準。而依第235條,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各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為準。及第113條,公司變更章程、合併及解散,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因此,關於有限公司章程載名的盈餘虧損於未違反公司法規定之範圍內,可依113條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變更公司章程。
3.依公司法第 108 條,..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三條之規定,於董事準用之。因此有限公司適用公司法第49條規範。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