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借款返還請求權的時效是十五年,所以二年前的借款可以拿借據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但需注意如三個月內送達不到債務人就無效(民事訴訟法第515條第1項)。
2.如果債務人對支付命令有意見提出異議,就會視為起訴(民事訴訟法第519條),法院會通知開庭也會要求您繳約百分之一的訴訟費用,之後取得判決後,您就可以持判決至國稅局查對方的財産,再要求法院扣押及拍賣對方的財産,即可獲償。
3.借款合約是否有效與會計師或公司是否入帳無關,仍應依民法債權債務關係回歸法院認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曾俊達
榮譽會計師
A:A1:這部分係屬律師專業業務範圍,但若當初有法院公證應有效力存在。
A2:借款合約效力並非由會計師所認定,以法院認證為主,對於求償問題請諮詢執業律師或法院法扶律師。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