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一)依據二期資產負債表及當期損益表及當年度的股東會議資料及固定資產購買等有關現金流量流入及流出資料為參考編製。
(二)間接法編製係從當期損益為起始, 區分營業活動, 投資活動,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流入(流出)。
直接法編製係直接將損益表與營業活動有關的各項目,由權責基礎轉換為現金基礎。【例如】銷貨收現數、進貨付現數、利息收入收現數、 利息費用付現數、所得稅付現數等。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現金流量表中兩期之現金變動情形, 主要以營業活動現金流、投資活動現金流以及籌資活動現金流,透過活動種類的分類,可以將現金流依照其來源以及目的做分組,使現金流量表的架構組織更為清楚且結構化。
直接法是指通過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的主要類別列示各類現金流量,以損益表中的營業收入爲起點,調整與經營活動有關項目的增減變動,計算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而間接法應用在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是指以淨利爲起點,調整有關項目,將以權責發生制爲基礎計算的淨利潤調整爲以收付實現制爲基礎計算的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淨值,並剔除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對現金流量的影響。建議可購買相關會計學書籍以深入了解。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