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時限,逐筆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鑑於商業交易習慣,營業人對於經常交易銷貨之特定對象,往往採月結制結算帳款,為符合交易實情及簡化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手續,倘營業人同時具備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5條之1第1項規定之條件:(一)無積欠已確定之營業稅及罰鍰、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者。(二)最近2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係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或經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者。可檢附列有各該買受營業人之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之名冊,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核准後,始能按月彙總開立統一發票交付予核准之冊列營業人。
如上述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未於規定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並交付買受人,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倘經國稅局查獲,國稅局將按查明認定之金額處以罰鍰,若不符前揭按月彙總開立統一發票規定且未經核准之營業人,切勿自行按月彙總開立統一發票,以免受罰。
2.營利事業之交易事項,凡屬同一客戶,同一次交易所開立之統一發票,如因銷售貨物品目繁多,其原有統一發票品名、規格、單價等欄不足填寫時准開立一張總金額及總數之統一發票,另行填具載明品名、數量、規格及單價等項之明細清單,以作為統一發票之附表,惟該項明細清單應複寫1式2份分別粘貼於所開立之統一發票存根聯及收據聯背面,並加蓋銷貨商號騎縫印章。(財政部60/10/14台財稅第38075號令)
故如所述即使發票金額達千萬,只要如說明2.載明清楚,與成本帳表勾稽的到基本上即無問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採月結制開立發票的營業人須向國稅局申請核准,實務上,有許多營業人未向國稅局申請.
2.月結開一張發票,有出貨單對帳單及金流,就買方來說,不會有問題的.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