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俞均
榮譽會計師
A:注意原入帳之股東往來金流,是否按持股比例借與公司使用
要轉增資時股東是否按持股比例
否則會有贈與課稅之問題應予留意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淑菁
榮譽會計師
A:公司法
第99條之1:股東之出資除現金外,得以對公司所有之貨幣債權、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或技術抵充之。(有限公司)
第156條第5項:股東之出資,除現金外,得以對公司所有之貨幣債權、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或技術抵充之;其抵充之數額需經董事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登記資本額辦法
第3條第1項第2款:
債權抵繳股款明細表:應載明股東姓名、債權發生之原因、日期、金額及抵繳股款之金額,經債權人同意簽名或蓋章,並檢附債權發生之主要證明文件;股款如已動用,應檢附加蓋公司及代表公司之負責人印章或簽名之資金動用明細表,說明其用途;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要求加附主要動用憑證影本。
第7條第2項第1款: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前項資本額登記,應行查核事項如下:
現金股款者:應查核股款繳納情形,其有送存銀行者,應核對存款憑證;如係以票據等方式存匯轉撥者,應查核已否兌現;以對公司所有之貨幣債權抵繳股款者,應查核發生之原因是否確實;股款如已動用,應查核公司之列表說明,並核對各項憑證;股款轉存定期存款者,應查核是否有質押、解約、轉讓情事。
因此,若要以股東往來轉增資,需確實為股東借予公司之款項(通常需以金流佐證),若股東借予公司之資金已動用,則需檢視動用之相關憑證,比如說,公司向股東借款用以支付貨款及薪資,則需查核股東資金匯入公司帳戶及公司將該資金用以支付貨款及薪資之金流及原始憑證(發票、薪資清冊等)。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