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六條規定:生物資產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衡量時,原始認列及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應以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企業已按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生物資產時,應繼續按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直至處分為止。第八 條規定:生物資產採用成本模式衡量時,原始認列應以成本衡量,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應以成本減去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另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96 條各項耗竭及攤折:果樹類之耗竭年限如下:
(1)柑桔類果樹二十五年。
(2)柑桔類以外之果樹,柿四十年、李十年、桃十年、枇杷三十年、楊桃四十年、荔枝五十年、蕃石榴十年、檬果三十年、梨三十年、香蕉十年、葡萄二十年、鳳梨五年、木瓜二年。
因此建議以成本模式衡量,且依20年來攤提。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林永隆
榮譽會計師
A:原則上生物資產後續的衡量採以「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則無須提列折舊及減損。但,取得公允價值需耗費過當成本或努力,得以其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之帳面金額列示。而葡萄樹折舊年限可用平均生產葡萄年限來估計。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