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負責人的勞健保費計算,可以參考勞保局與健保局的網站。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負責人健保有以下規定:
1.公司員工未滿 5 人,最低級距:34,800 元,每月健保費 1,799 元。
2.公司員工滿 5 人以上,需要投保:45,800 元,每月健保費 2,368 元。
3.上方員工滿或未滿 5 人,負責人不計算在內。
4.負責人的健保,不能低於員工投保級距。
負責人勞保有以下規定:
1.負責人的勞保不是強制加保。
2.至少要有一名員工才能設立勞保投保單位。
3.負責人的勞保最低可以保 24,000 元的級距。
4.負責人的勞保若投保在公司,不能低於員工投保級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