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公司不能挪用巳歸屬職工福利會款項撥付員工年終獎金。
依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職福會係依法組設之團體,會計獨立,其職工福利金不得移作別用。依税法規定,公司給付員工年終獎金,帳列「薪資支出」,係屬員工之「薪資所得」;職福會發給職工年節慰問金,帳列職工福利金動支範圍及項目之「其他福利」,係屬職工之「其他所得」;兩者定性有別,不能混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林永隆
榮譽會計師
A:不能,職工福利金不得移作別用,對於職工福利金有侵佔或其他舞弊情事者,依刑法各該條之規定,從重處斷。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