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外匯換匯交易,取得匯差收益時,可直接就所收到金額(即差額)作分錄則為:借:銀行存款,貸:匯兌利益。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外匯換匯交易如簽訂遠期購買合約時,無收支金額產生,可作備忘錄即可不作分錄,備忘錄如下:
借:應收出售遠期外匯款
貸:應付遠期外匯款
到期日履約或展期時支付差額分錄則為:
借:應付出售遠期外匯款
借(or貸):匯兌損益
借(or貸):銀行存款
貸:應收遠期外匯款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