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1.合併報表之資產負債餘額,原則上為母子公司個別資產負債相加,惟應沖銷重複之資產負債(如相互間之交易產生應收應付)
2.權益部分則由母公司對子公司之長期投資與子公司之股東權益互相沖銷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合併資產負債表係以年度截止日(12/31)為時間點表示,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流表則以母公司營業期間(1/1~12/31)表示.
2.餘額總計是以「內部交易」所產生的收入及利潤及相互間持股金額認列之投資損益予以「沖銷」後,再行將母子公司各自帳列餘額合併編製成「合併報表」.
3.母公司單一投資100% 控股下之子公司,予以「沖銷」後長期投資是為0.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