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A股東原始出資200萬,B股東增加出資40萬即再增資40萬,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40
貸:股本40
2.新股東加入後只需帳列股本及銀行存款增加數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現金增資,會增加股本及銀行存款,如增資40萬元,會做借:銀行存款40萬,貸:資本40萬元,其他不用處理。並在股東名冊新增股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