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子公司用美國母公司之技術銷售產品之方案-比較稅務、交易成本、入帳方式等因素
- Q:我司工程部門一直以來都是承接美國母公司A產品產線的生產代工,因簽訂技術合約之關係,A產品只能賣給母公司,不能自銷給其他客戶。因目前我司有自銷A產品的需求,請問:
(1).除了將A產品出口賣給美國母公司後,再買回銷售給其他客戶外,是否還有其他方式可以適當反映子公司及母公司雙方應有之利潤?
(2).若問題(1)有多種方式,在比較稅務、交易成本、會計入帳等因素後,哪中方式較佳?
以上兩個問題,謝謝。
- 姓名:陳先生/小姐
- 行業別:製造業
- 區域:新北市
- 詢問日期:202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