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達
榮譽會計師
A:公司如果薪資費用 會計科目 是用(實領金額入帳X,正確O應不扣勞健保代收款項),那應檢視薪資費用是否少入帳外,應另外與扣繳金額核對是否無誤。而代收代付款項主要來自於員工個人負擔金額,如果已幫員工代繳該費用,正確是應該請員工繳回該差額 借:現金1,000 貸:待收款項 1,000,若是次年再扣回就沖 借:應付薪資貸:待收款項 1,000,視公司會計政策與管理階層決定入帳方式~。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志銘
榮譽會計師
A:您好,您會產生此問題有可能是發方薪資時薪資費用認列遺漏了員工負擔部分。
假設員工月薪26,000元,員工負擔的勞健保約為1,000元,實付金額為25,000元:
借:薪資費用 26,000
貸:代收款項 1,000
貸:應付薪資(或銀行存款) 25,000
實際支付勞健保的時候,會連同被保險人負擔部分及單位負擔一併繳:
借:勞健保費用 XXX -->單位負擔部分認列為公司費用
借:待收款項 1,000 -->員工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XXX+1,000 -->亦即為繳款收據上的繳款總數
實際上支付勞健保費用時即為沖銷代收款項的分錄,建議您可以再確認認列薪資費用時,是否已立帳待收款項或薪資費用是否低估。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