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舜涵
榮譽會計師
A:工程行應於年度結算申報時(每年5月)選擇以擴大書審申報。而該工程行結算盈餘數字則由工程行負責人於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列報為營利所得,計算個人綜合所得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1. 工程行擴大書審係每年五月申報。
2. 需要釐清的觀念是,擴大書審視只暫結後損益大於擴大書審純益率,但同意讓利給政府,所以在營所稅申報書欄位已擴大書審純益率計算出的盈餘數字申報。此數字在工程行(商號)業主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額列為所得,計算個人綜合所得稅。
3. 但如自行結算金額高於擴大書審純益率計算出的盈餘,還是要以實際純益申報,此時不得以擴大書審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