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前璽
榮譽會計師
A:在未拿到發票時,進項稅額無法確定,因此可以先不將稅金列示出。所以您所提到的分錄可以是:
借:費用 105
貸:應付費用 105
已拿到發票的情況下,應將進項稅額記錄在帳上,因此相應的分錄會是:
借:費用 100
借:進項稅額 5
貸:應付費用 105
如果估入的應付帳款是分段的,則稅金應該在發票開立後對應的月份裡才能入帳。以您提到的例子為例,當11月的帳已開立發票時,稅金可以入帳,分錄如下:
借:費用 100
借:進項稅額 5
貸:應付費用 105
12月的分錄會是
借:費用 105
貸:應付費用 105
若公司確定需要給付義務導致經濟資源流出,未確定是否取得進項稅額情況下(也就是未取得發票),建議仍以不將稅金列示出之方式入帳,在取得發票確定支付進項稅額後可調整費用金額至進項稅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通常發票常有跨期取得問題,如12月份支出,可能拿到隔年1月的發票,則12月的支出金額可以先不含5%的營業稅,會計科目為借:費用XXX貸:暫估應付款/應付費用XXX,隔年拿到發票時,借:暫估應付款XXX進項稅額XXX貸:應付費用/應付票據XXX。
2.如併同進項稅額一併估列亦無不可,拿到隔年1月的發票,如稅額有尾數差再行調整即可。
以上作業方式端視財會人員作業方便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