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俞均
榮譽會計師
A:回收商車體報廢取得5000元為銷售貨物依營業稅法規定應開立發票
行政院環保署回收獎勵金1000元乃政府補助款,沒有對價關係,不是銷售貨物或勞物
非業稅法課稅範圍,所以沒有開立發票的問題
入帳問題同上為其他收入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建議開立二聯式發票及分錄如下:
借: 現金/銀行存款
貸: 其他收入 (因當初入帳雜項購置為已在當年度認列為費用, 因此若有處份二手車認列為公司之其他收入)
貸: 補助收入
貸: 銷項稅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