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網拍營業額已經超過20萬,亦可繼續以行號方式經營,唯須以開立發票方式,並每2月申報營業稅,其進項稅額如無不得扣抵情形(營業稅法19條)亦得如公司一般提出扣抵銷項,同時必須設帳登載,不同於免用發票採3個月一次由國稅局查定課徵營業稅,並得以不用設帳登載。
2.行號無法變更登記為公司組織,如遇採公司組織方式經營須採新設登記公司。
行號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係每3個月查定課徵的營業人其進項稅額10%,在查定稅額內扣減,如採公司或非小規模營業人開立發票方式經營,在取得可扣抵進項憑證扣抵下所繳納之營業稅(每2月申報一次)或較查定課徵情形下有利。
另公司經營之營利所得會較行號晚一年課徵個人綜所稅,同時公司可不分配盈餘(加徵5% )給股東,行號係當年度申報時併入個人所得一併課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曾俊達
榮譽會計師
A:行號是採用商業登記法成立,而公司是依據公司法成立,兩者不同商業組織無法轉換。只能另外成立新公司喲!
兩者責任負擔不一樣前者是無限責任,後者則視成立公司性質決定責任歸屬方式,稅務主要最大差異是公司有營所稅可能需要繳納,而行號是結算後是直接併入個人綜所營利所得中。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