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按商業會計法第 41-2 條:商業在決定財務報表之會計項目金額時,應視實際情形,選擇適當之衡量基礎,包括歷史成本、公允價值、淨變現價值或其他衡量基礎。
第 20 條會計帳簿分下列二類:一、序時帳簿:以會計事項發生之時序為主而為記錄者。...
如上商品進貨時傳票應將進項稅額(如無不可扣抵之情事)即時登打在借方,所稱營業稅的部分是最後打存貨傳票才登打在借方,應是該會計人員不想一筆筆繕打進項稅額入帳,而係待做商品存貨才匯總轉列便宜行事做法。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買入商品的必要支出,如運費、關稅等要列為商品的成本,在發生時就要入帳。
2、代徵的營業稅,也要即時入帳,帳列進項稅額。
3、要依發生日全部入帳,非拆開入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