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前璽
榮譽會計師
A:1.
權益法下,投資人需要按照自己持有的股權比例,將被投資公司的淨利潤(或虧損)按比例認列在自己的損益表中,以反映出自己的投資利益。建議計算方式以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投資損益的認列:將被投資公司當期淨損益乘以自己持有的股權比例,認列在當期損益表中。
2.
未實現投資利益的認列:如果被投資公司當期沒有發生損益及發放股利,但股東權益發生變動(如被投資公司認列前期損益調整、資本公積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增減),該公司就需要將這部分增減認列在採權益法之投資的帳面價值。方法概述如下:
被投資公司認列前期損益調整、資本公積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增減乘以持股比例=採權益法之投資調整金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01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利益」其計算方式,係依被投資公司損益 X 約當持投比例。
02 未實現部份, 權益法沒有未實現的部份, 只有採成本法的< 證券投資-透過損益>和 <證券投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年底需對未實現的部份依公允市價評價並認列分錄。
03 投資公司對於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該長期股權投資應採用權益法。所稱權益法,係指被投資公司股東權益發生增減變化時,投資公司應依投資比例增減投資之帳面價值,於年底期末評價時,依被投資公司稅後損益乘以投資比例計算認列投資損益。如投資公司未依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短漏報未分配盈餘,應就短漏報部分補徵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