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前璽
榮譽會計師
A:中租迪和之借貸行為所產生之利息收入,經認定屬「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勞務」,應開立發票給借款人;借款人若屬營業人者並不需要扣繳申報。
建議您可將憑證給您的事務所,提出扣抵查定之稅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貸款所生之利息,如果屬於扣繳申報項目,可向對方確認年度金額(包括扣繳稅額)是多少
去年度扣繳申報已在今年2/6申報期限屆滿,倘為上開應扣繳申報的利息支出,尚未依規定申報者,請儘速補申報,如為今年支付的,則為明年1月申報
另應注意者,小規模營業人雖營業稅採查定課徵,倘有支付扣繳項目,仍應依規定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