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嘉欣
榮譽會計師
A: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5條規定,營利事業申報營業收入與開立統一發票金額不一致,應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營業收入調節說明欄項下調整揭露說明。因借款對開發票稅額可簡化。
建議分錄如下:
借款分錄:
借: 銀行存款 8,000,000
預付利息 678,095
進項稅額 33,905
貸: 長期借款 8,000,000
應付利息 712,000
還款分錄
借: 長期借款307,514
應付利息 55,486
貸: 銀行存款 363,000
借: 利息費用 52,844
貸: 預付利息 52,844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對開發票實質上係融資借款行為,實務作業上由營利事業與融資公司互開等額發票(融資公司另開手續費發票),並由公司按期償還借款(可能要求開票或直接匯款等方式),此時就公司而言,其帳列分錄參考如下
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8,000,000 (戶頭收到的借款金額)
借:預付利息 678,095 (未稅金額)
借:進項稅額 414,857 (融資公司開立兩筆發票稅額)
貸:其他長期借款(或長期應付票據等負債科目) 8,712,000 (未來應償還本金加利息金額)
貸:銷項稅額 380,952 (開給融資公司的發票稅額)
按期攤還時(按攤還表所載)
借:其他長期借款(或長期應付票據等負債科目) xxx
貸:銀行存款 xxx
借:利息支出 xxx
貸:預付利息 xxx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