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公司增資以所需債權抵繳股款要經會計師簽証,相關的問題,有些疑義,為何付了薪資還要繳回公司當債權,建議應和要簽証的會計師討論相關問題,再做債權轉增資事宜。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1.如題所示薪資既已匯出,再由股東回補的部分,是否屬薪資債權,或僅係一般借款債權,這部分有待釐清,惟無論如何股東均得以對公司所有之貨幣債權出資(如薪資即為薪資單及帳載紀錄等)
2.概念上債權債務關係存否,並不以是否存在申報為要件,但當兩邊不一致的時候,涉及申報短漏薪資的問題,如此就一致部分抵繳應較無問題
3.請提示買賣合約及帳載紀錄,並經債權人同意之文件,一般而言技術出資需鑑價,所述「無形動產」,建議與簽証會計師討論,並提供相關文件,以為認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