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所述以各項產品的(商品銷售數量*商品單位成本)去推算出當月的銷貨成本,該單位成本如為 貴公司長期平均計算出之單位成本即應所謂標準成本制,如公司未做盤點與實際成本做差異調整(有利或不利差異),長期下來公司存貨會產生失真情形,所推計出之銷貨成本相對會失真。
建議可採定期盤存制,即在平時並無法知道存貨的實際數量,一般只有在年中及年底作盤點(可每月底),才可知道實際存貨量.採用此種制度時,僅進貨記帳,銷貨時成本不記帳(亦即不於銷貨發生時將存貨成本轉入銷貨成本)。在期未結帳或需要編制報表時,再實地盤點庫存貨品的數量,然後乘以購入時單位成本,得出期末存貨成本。在定期盤存制下,期末存貨成本先決定,而銷貨成本則為可售商品總額與期末存貨成本的差額:即,期初存貨+本期進貨-期末存貨=銷貨成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所述貴司每月均有大量進貨部分,建議應定期盤點並製作進銷貨明細表,選擇適當成本計算方式(如先進先出或加權平均)轉列銷貨成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