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建議貴公司應先進行存貨盤點,了解實際庫存與帳面庫存差異。帳面庫存金額大於實際庫存金額,是因貴公司歷年來申報營所稅採同業毛利率申報所導致虛增存貨。若有些存貨已過時且無出售價值,可以併同虛增存貨金額,採報廢方式列為損失,但營所稅申報時,採帳外剔除。如此經過幾年後,帳上存貨金額就會減少。因此目前暫不宜清算結束營業,等帳面庫存金額與實際相符,且有出售可能性再進一步處理,如此就會降低結束營業所產生餘存貨物應開立發票,報繳營業稅及營所稅所增加之稅賦問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1項規定,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同條第3項第2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銷售貨物: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或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者,其性質與銷售相同,應視為銷售貨物,違反前揭規定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3款規定,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
如上述公司清算註銷庫存存貨須依營業稅法規定開立應稅發票繳納營業稅(因進貨時進項稅額已有扣抵),並無無須開立發票之情事。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