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按營利事業取得之電子發票,需載有公司統編,依查核準則規定方為合法憑證,如取得非合法憑證並入帳,申報營所稅時須予以帳外調整減列。
2.Adobe係為境外營利事業,營利事業如購買Adobe軟體,如非屬於標準化軟體,而是客製化軟體,即係針對個別使用之特定用途撰寫或修改之軟體,則給付之金額則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需要應按給付額扣繳20%稅款,進行扣繳申報。
3.如無法取得合法憑證並予扣繳,該個人版如為特定員工使用者,建議以補貼個人方式且員工同意下以薪資所得方式報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所述提供之電子發票無法打統編,稅務上無法認列為公司費用報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