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一人公司可以列報支領薪資「兼職所得」,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是依累進差額來計算稅率分別為,所得淨額56萬元以下適用稅率5% ;56萬至126萬元稅率12% ;126萬至252萬元稅率20% ;252萬至472萬元稅率30% ;472萬元以上適用稅率40% 。只要邊際稅率在20% 以下申報薪資是相對有利的。
2.負責人薪資所得申報並無限制一定「超過基本工資」或其他金額,另勞保可以不用投保在公司,健保若為公司負責人,則會強制設立投保單位,未僱用有酬人員之自營業主應自行舉證投保金額,最低金額則依分級表第6級(112年1月1日起為33,300元)為限。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所述負責人自行設立一人公司,若有執行與公司經營業務有關事宜,公司可列支薪資費用,並列單扣繳申報負責人之薪資所得,並納入綜合所得稅計算;薪資所得以實際支領金額列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