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1. 扣繳與二代健保都是採現金給付制,看律師完成提存日屬於哪的月,就屬於當月應扣繳,應納二代健保。
2. 股利提存要扣繳及申報二代健保。
3. 提存金額要先扣掉扣繳稅款與二代健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歸於本問題可能涉及以下幾個層面的思考
1.公司登記是否需變更
此時依規定可採直接先行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將原登記表上股東欄位改為遺產戶,或俟繼承人確定後,再依照規定辦理繼承變更登記
2.公司發放股利歸屬
依股利宣告發放及股東死亡時點的不同,該所得可能會是股東的遺產、股東的所得或繼承人的所得,處理方式都不一樣
3.以提存法院的方向來看,可參照以下解釋令精神來處理
五4向法院提存之租金應於提存時扣繳俟出租人領取時才歸戶課稅(財政部61/01/18台財稅第30575號令)
4.各類扣繳要不要申報,倘前提是死亡股東所得性質且提存了,則依3.的精神已給付應開立扣繳憑單,惟當年度雖未提存完成,但稅法中針對應付股利有視同給付的例外,請併同評估
5.同上4.二代健保是跟著股利所得在跑,這塊特殊情形建議,在4.確定後可進一步跟主管機關確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