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所述公司請食品加工廠製作調理包,提供本公司之某一原物料,係屬委外加工並無問題。
其提供給食品加工廠加工之原物料無需做銷貨處理,認列加工費用即可,該調理包之原料及加工費轉製成品方式處理,後續調理包出售時再列銷貨收入。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1.這樣也會算是委外加工的範疇嗎?
算委外加工範疇。
2.其提供給食品加工廠做銷貨,再跟食品加工廠進調理包成品,這樣的會計處理正確嗎?
可以採行此會計處理方式, 或者支付給食品加工廠的委外加工費用 , 而調理包成品是不用再付款買回進貨。
需視雙方合約如何訂定, 再採其適當的會計處理。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