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所述 貴公司有部分資金投資其他新創股份有限公司。現因研發項目一直未能有所突破,欲將公司結束歇業。
如所詢建議如下,按一項目之研發通常為耗時耗資金過程,短期內常無法得見效益,故或可如所述綜合處理,先辦理停業,投資繼續,後續如股東有意承接再轉到股東名下,如依公司專業判斷該項目成功機率不高,建議停損向被投資公司協議取回投資款,公司帳上投資金額處理後再行清算結束公司。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可以採行先辦理停業一年, 之後若有需要再申請展延。
而公司以公司名義投資其他新創股份有限公司, 若要轉至某股東名下, 除了自己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開立議決同意後, 在新創公司的股東名冊亦要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清算是公司結束時最後的程序, 因此被投資公司事宜要先處理, 再來處理公司最後清算事宜。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