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1.目前財報用印,並無限制一定要登記用章,重點應該是用印的人有無權利,但公司登記表上會有登記用章,如兩者一致最好
2.公司經理人依公司法第29條規定,應經一定程序委任,如有的話則蓋用該人印章(如財務經理),如無設置的話,亦可蓋用負責人用章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1. 現行規定,公司可以選擇不登記公司大章,也就是沒有強制的公司登記章;法令上,可以證明是公司行為,有負責人用印,即使是便章,也有法律效力。但民間實務還是喜歡認登記表上的章,所以只要收報告者可以接受,不一定要登記章。但民間是否接受是很大問題,大部分還是登記章。
2. 公司經理人允為公司自主事項,公司不一定只有一位經理人,各經理人依公司規定分工,由公司指派可以對財報負責的經理人用印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