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給付境外電商勞務,涉及條文有二
1.營業稅法36條,原則應繳營業稅,例外公司為四章一節營業人,專供應稅使用可免繳,但請於申報書揭露該進口勞務的金額
2.所得稅,該金額為境外電商在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依規定由公司為扣繳義務人,原則上為20% ,但例外適用申請核准淨利率或利潤貢獻程度得另外計算,且請注意扣繳款款實質由公司負擔的反算做法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這是向國外購買勞務,依規定要扣繳20% 稅款。但實際情況是,該國外廠商不會理會我國稅法扣繳規定,故這扣繳稅額應由公司負擔。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